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9日,进驻能源与维修服务中心党支部开展校内巡察。
一、巡察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校内巡察。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情况。主要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聚焦“国之大者”,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聚焦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推进学校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完成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主要检查遵守党的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破除存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情况;“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和津贴补贴、福利发放情况;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情况;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维护师生切身利益等情况。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主要检查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组织力提升情况;党建与业务、思政工作融合推进情况;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深化作风建设和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受理反映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建议。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学校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反映渠道
校党委巡察组来访接待室设在鸿远楼808室,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13581021358,电子邮箱:xunchazu_01@sdut.edu.cn。同时,巡察组在鸿远楼一楼西侧电梯间设巡察信访信箱,欢迎广大师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山东理工大学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