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中心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作者:能源管理… 发布时间:2018-07-10浏览次数:37

 

一、定期汇报。党员每半年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支部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二、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年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党员要按月交纳党费。

四、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支部,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要追究原因,进行教育,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

五、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