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中心质检安检通报
【2018】3号
根据学校、后勤处及中心统一工作部署,质检与能源稽查部于3月28日对中心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 向各部提出如下安全工作安排
(一)根据部门管辖范围,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安全隐患整改落实表。
(二)利用本周四下午部门组织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安全相关文件学习:包括山东省人民政府令《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鲁政办发明电(2018)22号《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学校维稳办函(2018)2号《关于做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心和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3月30日上午下班前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安全隐患整改落实表、需要更新或增配安全护具和设施的报质检与能源稽查部。
二、 安全检查总体情况
中心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设备运行安全稳定,设备运行数据记录完善,设备安全检查记录、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用户来电(访)登记、交接班登记等工作记录都符合管理制度要求,东校区水电营业室屋顶漏雨水情况已进行处理。本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无重大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1、四食堂配电柜有超负荷运转现象,饮食服务中心已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但隐患仍未完全排除。已建议西开闭所工作人员密切关注四食堂配电柜运行情况,一旦发现超负荷运行,立即通知饮食服务中心,采取强制压低负荷措施,确保供电正常运行;
2、东校区体育场西北角有漏水点,已联系东校区能源管理部维修处理;
3、教学楼等公共建筑内配电室有存放杂物的现象,已建议维修部门予以全面检查清理。
4、鸿远楼配电室北墙雨后渗水,已建议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改。
5、中水站格栅机露天运行,已采取安全围护措施,建议增加安全警示标牌;
6、东校区西五路小梨园经营房增装电表后,内部线路未进行整改,已通知租户尽快联系奥星公司进行屋内线路整改。
质检与能源稽查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