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中心组织召开供应商廉洁自律谈话会

作者:李娇 发布时间:2018-01-08浏览次数:67

 

为进一步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规范中心物资采购供应工作行为,建立良好的供需合作关系,能源管理中心于15日召开2018年度与供应商廉政谈话暨廉政责任书签订会议。后勤管理处领导蔡文、杨德忠,能源管理中心主任梁家君、副主任曾文波、杨成全、财务总监王欣和采购部部门主管以及13家供货商出席了会议,谈话会由中心党支部书记张永宝主持。

张永宝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山东理工大学党员问责实施办法》、《能源管理中心廉政监督及风险建设防控制度》并结合国家和学校相关采购工作纪律,要求与会人员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算清七笔帐,做清醒、清廉、清正、清雅的人;切实依法依规规范采购供货行为,各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供货合同》、《廉洁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和条款,严把供货质量关,遵守采购廉洁纪律,中心相关负责人则须牢牢记住各自岗位的廉政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供应商与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共同遵守廉洁工作“五不准”规定;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梁家君要求各供应商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和供货的及时性,共建“阳光、健康”的廉洁供应环境。

各供应商对能源管理中心提出的廉政工作要求和“五不准”给予肯定,承诺一定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同时,他们对学校的采购方式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建议。

杨德忠总结发言指出:本次会议很有必要、很有意义。供需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双方约定的廉政责任,各司其职、层层落实,切莫因小失大,丢失信用,双方应在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形成良性循环,建立以“亲”、“清”为基础的新型合作关系。

会上,张永宝还代表中心与各供应商签订了2018年度《山东理工大学能源管理中心供应商廉洁自律监督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