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了教育部颁发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及《关于开展学习宣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活动的通知》,并作了详细的解读。根据教育部要求《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教学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会议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指导思想、领导体制、组织原则、职权、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以及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都做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阐述。为配合此次学习,三名工会成员积极参加教育部举办的知识竞赛。
通过学习《规定》,全体教职工进一步了解到自己的职权、权利和义务,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学校的民主管理当中,为学校和中心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