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

作者:教育部 发布时间:2006-02-27浏览次数:78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教发[2005]19号)印发后,各地各学校在建设节约型学校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建设节约型学校工作,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兴衰,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决策。学校承担着育人和科研的任务,且涉及师生众多,抓好节约型学校建设不仅对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各地各学校要把建设节约型学校作为学校发展战略列入“十一五” 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已经完成“十一五” 规划编制的学校,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学校的要求对规划进行充实和调整。在规划中要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积极贯彻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三、要积极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节约型学校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大力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要十分重视节能节约资源新技术的运用,要充分利用校内校外两种技术资源;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在有条件的学校加快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积极推广绿色照明和智能控制;加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严格控制扩大土地计划指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以科学手段高效利用土地,实施多功能复合用地,进行多种形式的开发利用。

四、要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统筹整合校内资源,努力降低办学成本,在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行政办公、公共服务、基建、科研和后勤等各个方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深入推进改革,要建立有利于节约的制约和激励机制;建立以严格、科学、合理的成本核算为基础的各项管理制度,把节约指标列入校内各部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之中。要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探索通过新体制新机制提高后勤运行效率,降低资源能耗。

五、要加强节能节约资源新技术的运用和研究开发。有条件的高校要加强节能节约资源新技术的开发,要在科研规划、课题安排、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我部将对重大资源节约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提供支持和加大协调力度。

六、要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加强节约管理。学校各项办学活动都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坚决反对追求不必要的高标准,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要大力加强对水、电、气和教室、实验室、学生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使用和管理,挖掘各种资源的使用潜力,不断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七、要加强节约资源的宣传教育,强化师生员工的节约意识。要对广大师生员工大力加强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节约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感、责任感。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学校领导者、各级管理人员、教师、员工和广大学生的节约意识,尤其是节水节电、节约粮食和节约教学资源的意识。在宣传中作好具体安排,要努力做到周密部署,认真组织,长期坚持,力求实效,营造良好的同心协力建设节约型学校的校园氛围。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将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学校,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和行为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纳入到学生行为守则和德育考评之中。

请各地和部各直属高校要注意发现、收集和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材料,并随时上报。

请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人:刘彦波

联系电话:66096504

电子邮件地址:liuyanbo@moe.edu.cn

 

 

                                                          教育部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