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立能源管理中心

作者:杨成全 发布时间:2006-02-17浏览次数:1113

 2006年1月13日,后勤管理处召开后勤系统副科及原物业管理中心副部以上干部会议,对部分后勤实体组织结构和服务内容做出调整。原物业管理中心更名为能源管理中心,主要承担水电运行、管理与维护职能;原校园管理中心更名为物业管理中心,除保留原校园管理中心职能外,并入原物业管理中心承担的维修、工程施工和科教设备厂职能;原物业管理中心承担的浴室、开水和蒸汽运营职能划归饮食服务中心。 
    后勤党委书记段玉华同志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学校相关的调整文件。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蔡文同志宣读了调整方案和实施计划。副校长贺连春同志代表学校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本次调整是建设优质、高效、稳定的后勤保障体系的需要,目的是理顺管理体制,减少职能交叉,实现专业分工,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对本次调整他提出三点要求,即加强领导,缜密组织实施;严格纪律,杜绝混乱;平稳过渡,不误工作。
    通过本次调整,学校后勤体制进一步理顺,组织结构更加合理,能源管理职能得到强化,管理效益必将日益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