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节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07-28浏览次数:956

 

经国务院批准,726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节能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精神,交流各地节能经验,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部署下一步节能工作。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指出,节能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节能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实现今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马凯同志强调,国务院近日即将下发的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做好十一五时期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十一五时期节能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紧落实。节能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正确处理节能与发展、节能与开发、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关系,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调动市场主体节能的积极性,加强节能管理,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马凯同志指出,实现今年和十一五时期节能降耗目标,必须着力抓好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二是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三是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四是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五是完善节能保障机制,六是加强节能法制建设,七是强化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八是推动政府机构带头节能,九是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十是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

    会上,财政部、建设部,河北省、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负责人作了大会发言,介绍了落实节能目标的主要做法。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姜伟新与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4家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节能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有利于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目标责任落实体系,对实现十一五国家节能目标将发挥重要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主管节能工作的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节能工作的副司令员,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同志,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有关部门和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负责同志,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人,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和新闻单位的领导和记者约26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