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6-02-17浏览次数:3436

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关于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

(鲁理工大党发[2003]10)

 

近年来,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校后勤职工的共同努力,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根据全国第四次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巩固扩大改革成果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为实现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层次突破和整体推进,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必须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必须坚持“教学第一、科研第一、学生第一”的工作要求,必须坚持“投资多元化、管理契约化、运行企业化”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后勤活力,为我校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后勤社会化改革要坚持姓“教”的原则,依据高校后勤特点和后勤产业属性,遵循教育规律和经济规律,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两者发生矛盾难以协调时,必须优先考虑社会效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一

切改革举措都要有利于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有利于调动和保护后勤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稳定和发展的原则。

二、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一)进一步明确后勤机构工作职能和责、权、利关系,理顺“小机关、多实体”的管理运行体制

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后勤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管理学校后勤事务,包括:编制后勤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并组织落实后勤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后勤管理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负责全校房地产、能源、车辆综合管理,各类设施的维修、改造计划和工程管理;代表学校以出资者的身份与各后勤实体签订经营服务合同或目标责任书,对后勤实体的经营服务行为实行“契约化”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服务;负责对后勤实体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和监督;管理校办后勤实体的行政事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等。

各校办后勤实体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规范分离出来以后,各自承担相应服务、经营、管理职能。为支持后勤实体加快社会化改革、企业化运行步伐,学校授予其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人事管理权、资金支配权、分配自主权等。即:后勤实体对学校规定范围内的经营服务项目,有权自主决策,同时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在确保学校后勤事业需求、遵守有关法规和规避风险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开拓新的经

营项目;有权依据有关法规自主聘用非学校在编的企业合同工或临时工、季节工,搞活用工制度;在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有权自主支配自有资金;在学校分配政策允许范围内,有权自主确定实体内部分配制度。后勤实体实行主任负责制。

学校对后勤服务坚持由行政拨款变为有偿服务的改革方向,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不搞一刀切,针对各后勤实体经营服务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财政政策。对承担公益性服务的后勤实体,学校根据每年的分配政策,给予服务成本补贴,保证员工的基本利益;对承担管理性服务的后勤实体,学校按岗位或有关定额给予有偿服务费;对承担经营性服务的实体,实行全成本核算,指导价调控,保本微利经营;对后勤实体在提供校内后勤服务以外利用自有潜力开发新的经营项目所得,按40%为发展基金、20%为风险基金、30%为奖励基金、10%为福利基金的比例控制,自主支配使用。

(二)改革干部管理制度,建立进取奉献、善于管理的后勤干部队伍

后勤实体同行政级别脱钩。对后勤实体管理人员,由过去的身份管理改为岗位管理,实行管理岗位聘任制。按照精干高效、减少层次的原则,合理设置管理岗位和职数。各实体主任、副主任,可以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学校聘任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开竞争上岗、学校择优聘任的形式;其他管理人员,由各实体聘任,报后勤管理处备案。实行管理岗位任期制和考核制,对经考核不胜任管理岗位的人员及时调换,形成管理人员优胜劣汰、

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三)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自我激励的后勤实体用人机制

后勤实体的工人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按需设岗、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实行公开竞争上岗。被聘用上岗的学校原事业编制人员,由后勤实体同其签订学校内部劳动合同。对竞争落岗的学校原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待岗制,待岗期间由后勤实体对其进行相应的思想和岗位技能培训,发给原岗位基本工资。待岗人员随时应聘后勤实体提供的试验性工作岗位,试岗期为三个月,试岗期间发给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对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试岗或两次试岗不合格的,下岗,下岗期间按淄博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学校原事业编制人员男年满55周岁、工龄满30年,女年满45周岁、工龄满25年的,本人自愿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可办理内退手续,由学校承担其相关待遇。后勤实体录用的非学校原事业编制人员,可依法同其签订社会劳动合同,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表现,自主确定续聘或解聘,做到用工能进能出。学校可根据需要调整、充实后勤人员。后勤实体中的学校原事业编制人员可以参与学校其它岗位的竞争上岗。鼓励后勤实体吸引高层次人才,优化后勤队伍结构。后勤实体学校原事业编制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纳入学校制度规定范围。

(四)改革分配制度,形成绩效挂钩、优劳优酬的后勤实体分配机制

后勤实体的分配计酬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脱钩,实行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相结合的企业分配制度。在明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把员工的劳动报酬与个人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彻底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分配可以向关键岗位倾斜,向有突出贡献的骨干倾斜。积极探索后勤实体主要经营者分配年薪制。在确定学校原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时,要酌情考虑其工作经历和对学校发展的贡献因素,体现与新录用社会人员的差别。对新引进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门人才,待遇可从优。积极探索生产要素(资本、技术、管理、信息等)参与分配的新机制,走分配方式多样化、薪酬取向市场化的新路子。后勤实体主要负责人的分配实行风险责任制,按年收入的20%作为风险金抵押,年终考核后兑现奖罚。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后勤实体的分配要与自身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浮动制,分配的增长不能高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实体主要负责人的分配方案报学校审核,其他人员的分配方案报后勤管理处审核。

(五)改革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后勤实体财务实行校财务代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制。按运行企业化的要求,对后勤实体实行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建立会计月报表制度和季度经济活动分析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后勤实体推行全成本核算,将能源消耗、资产折旧及大修费等计入成本,同时根据不同的服务项目制定不同的成本补贴政策,变暗补明补

从后勤实体计提的折旧费、大修费等,专项用于后勤资产购置、维修、改造。加强后勤服务收费管理,对学生餐饮等敏感性强的服务项目,实行指导价调控。后勤实体要细化财务核算,建立健全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能源消耗定额等管理制度,严格岗位、工序、产品成本管理,积极节能降耗,解决实体内部吃大锅饭的问题。严格财务纪律,实行财务管理一把手、一支笔、负总责制度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六)改革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资产利用效益

对后勤实体占用的国有资产,学校根据其服务性质和市场化运营程度,分别实行无偿占用或有偿占用制度。国有资产有偿占用费列入后勤实体成本核算。后勤实体对占用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不得随意处置或变更用途。学校对后勤占用的资产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剂,也可以根据需要与可能进行变现。对后勤实体用自我积累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学校不予平调,单独列帐管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经过审批,允许适当处置。学校鼓励市场化运营程度高的后勤实体实行内部股份制改造,对需占用的学校后勤资产,学校酌情实行资产入股或资产租赁。学校鼓励后勤实体多元化筹资发展后勤服务业。学校对各类校舍、能源统一行使分配权、管理权、收益权。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用途或擅自出租。确需改变用途或有条件出租的,须报学校批准,出租收益归学校分配。强化措施,在全校逐步推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完善计量、收费办法,减少资源浪费和流失。

三、加强对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领导、监督和支持,确保改革地顺

利进行

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建立优质、高效、可靠的后勤保障体系,是全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健康、稳定发展的大局。校党委、校行政坚持把后勤社会化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握改革方向,确定重要举措,推进改革深入。校后勤工作委员会要及时分析改革的新情况,研究新措施,加强对改革的具体指导。要加强改革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不渝地抓好三个第一三服务、两育人教育,使后勤职工消除思想障碍,牢固树立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观,并自觉体现到岗位言行中去。后勤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教育全校师生了解后勤事业,理解后勤改革。正确处理三者利益关系,自觉维护改革秩序。

要建立健全适应后勤社会化改革需要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服务标准、责任目标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后勤管理部门要研究新体制、新机制条件下的管理新方式和新方法,力求宏观上把准把好、微观上放开搞活、监督调控到位。对后勤实体的契约化管理实行年度签约制,加强过程监督,严格年终考核,确保合同兑现。要强化民主监督,各后勤实体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大会制度,关系实体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注重听取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同时,要充分发挥服务对象和舆论监督作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积极实施监督检查,为改革保驾护航。

附件:各后勤实体服务、经营职能及学校授权管理职能

 

二○○三年三月十日

 

附件:

后勤实体服务、经营职能及学校授权管理职能

 

一、物业管理中心:承担全校水、电、暖(冷)、汽管线及相应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任务;承担全校各类用房及建筑物、室内外配套设施、公用家具、校区道路、公共照明的维修任务;承担学校委托的工程建设任务;运营浴室、开水房;运营为师生提供服务的维修、洗理项目;学校授权其履行能源具体管理职能。

二、饮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经营全校师生餐厅和商业服务,发展饮食服务网点,承担自营饮食卫生安全责任。

三、校园管理中心:承担全校道路、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等公共场所的保洁任务;承担全校绿化养护任务;承担学校委托的绿化工程建设任务;管理经营苗圃;承担公共建筑电梯的运行管理任务;学校授权其履行校容校貌、环境卫生和教室的管理职能。

四、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承担学校指定接待设施的经营、管理任务。

五、幼教中心:承担管理、经营全校幼儿园的任务,提供优良的保教服务。

    六、校医院:承担全校师生员工的卫生保健、医疗服务、流行病

防治、计划免疫任务;学校授权其履行教职工医疗保险、卫生防疫及校爱卫会办公室管理职能。